DI C是继发于其他疾病的一组严重出血综合征,如不及时诊断处理,死亡率很高。由于休克、酸中毒及缺氧状态是直接促发DI C的重要因素,故在治疗过程中应积极加以矫正。抗凝治疗是终止DI C病理过程、减轻器官功能损害、重建凝血‐抗凝血平衡的重要措施,一切不能迅速去除病因的DI C都可考虑尽早应用,常用的包括普通肝素、低分子量肝素、AT、活化蛋白C(activated protein C,APC)、重组凝血酶调节蛋白等。肝素的剂量和用法:根据病情发展的不同时期,应加用不同的联合药物,由于肝素对于已形成的血栓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