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2004年版) 》 (以下简称《规范》 )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原《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第六章第十一节“内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同时废止,其他与本规范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