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与虐待产生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目前多数学者认为与施暴者的个人素质、人格、观念、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等有关。家庭暴力与虐待产生的原因尽管很多,但个体因素与家庭暴力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其中个人的人格是决定因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虽然对家庭暴力都有禁止性的规定,但缺乏认定和制裁的标准,惩罚的措施和制裁还不够严密,有的太分散,有的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且至今尚没有《反家庭暴力法》。这间接地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导致了家庭暴力的严重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