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磷脂综合征分类诊断标准的国际共识[ 52 ]于1999年制订(表18-2-1 ) 。血小板减少与抗磷脂综合征的相关性并不肯定,不再作为诊断标准之一。血小板减少一般只见于20% ~ 40%抗磷脂抗体阳性患者,由于其血小板减少的程度多数较轻且无临床症状,因此多不需要治疗[ 53 ] 。由于缺乏实验证据、仅有散发病例与抗磷脂抗体相关,其他表现(表18-2-2 )如自身免疫性溶血、舞蹈病( chorea ) 、偏头痛、多发性硬化样综合征、网状青斑和心脏瓣膜病等均不能作为特异性诊断的指标。对于继发性抗磷脂综合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