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属于职业病防治三级预防中的第二级预防,是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是第三级预防中的治疗、康复、伤残认定与赔付的基础。为了解我国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为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提供科学依据,受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制定调查方案,成立调查组。于2011年1月5日至25日对我国职业病诊断鉴定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图11-8 2006 — 2010年全国职业病诊断机构累计未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原因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