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分管主任任组长的“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 ,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议,确定当地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本辖区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辖区危重孕产妇管理主要包括对辖区的孕产妇危急重症管理、急救转诊会诊、重症监护、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危急重症病例讨论、急救药品管理、危急重病人抢救报告、抢救用药管理、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等。急诊往往以发热、腹痛、阴道出血、呼吸困难等症状就诊,应该在内、外科医师的配合下进行快速鉴别、初步诊断,将产科的急诊识别出来,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