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国际疼痛研究协会对于疼痛所下的定义是:“疼痛是一种令人不快的感觉和情绪上的感受,伴随着现有的或潜在的组织损伤。疼痛经常是主观的,每个人在生命的早期就通过组织损伤的经历学会了表达疼痛的确切词汇,无疑这是身体局部或整体的感觉,而且也总是令人不快的一种情绪上的感受”。1995年,美国疼痛学会主席James Camp bell提出将疼痛列为第五生命体征。按照疼痛发生的器官和系统来分,疼痛可分为神经系统疼痛、心血管系统疼痛、血液系统疼痛、呼吸系统疼痛、消化系统疼痛、内分泌系统疼痛、泌尿系统疼痛、运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