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疼痛诊疗工作开始之前要根据国家对临床医疗技术的管理要求,通过医院医务处或医务科向医院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使诊疗技术的开展具有法律保障,其程序可归纳为: 1 .根据国家对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向医院医务科(处)提出疼痛诊疗技术项目申请。麻醉医师术前访视手术患者时,初步确定镇痛方案,需向患者介绍术后疼痛的危害性及当前可选择的术后镇痛方法,并说明术后镇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并发症、风险及预防措施,在患者同意接受术后镇痛后,签署知情同意书。图20-3麻醉科术后镇痛查房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