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灰疫情发生后,原卫生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分别启动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迅速成立自治区脊灰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对全疆疫情阻断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形成了各级政府牵头、基层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与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各个单位和督导组报送工作总结,包括文字总结( AFP监测情况,督导工作以及分析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遗留问题和建议)和工作相关影像资料,撰写总结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