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对孕妇、产妇和胎儿、新生儿所进行的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及分娩处理等医疗保健服务进行管理。做好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是提高孕产期保健质量,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保证。根据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妇幼保健机构只在省、市、县(区)三级设立。负责正常及一般高危孕产妇的产前保健、分娩期处理及新生儿保健。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通过例会、到基层指导工作的方法,帮助基层保健人员识别高危妊娠,并检查其监护和记录情况,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在孕期保健中如出现新异常而原保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