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说明:每次领取药品后,由县(区)级医生在确定治疗日期的格内打“ × ”,如2月5日领取药品,如方案规定为隔日服药,领取了2个月的药品,则在第1月序的6日起,隔日打“ × ”,直至第3月序的第4日。20日为○×,一目了然,提示18日患者漏服药1次,19日弥补上,20日起照常服药。3 ﹒访视及不良反应记录[由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县(区)医生在访视时分别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