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级医生定期进行督导,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对实施家庭成员或志愿者督导的病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每两周访视1次病人。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2008年)标准见表2‐1。注:对于家庭督导员开展督导服药的,由当地自行决定分配比例,为村医和督导员发放村级管理补助费。填写说明:每次领取药品后,由县(区)级医生在确定治疗日期的格内画“ × ”,如2月5日领取药品,如方案规定为隔日服药,领取了2个月的药品,则在第1月序的6日起,隔日画“ × ”,直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