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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表现]【临床表现】

损害多在面、颈、手指、手背、腕、前臂内侧等。从事不同职业者的皮肤损害在各年龄组均可发生。临床类型和特征依接触物的性质、浓度,接触时间、方式、部位以及机体反应性而定。临床表现无特异性,即同一种致病因素可引起不同表现。反之,同一种临床表现可由不同的致病因素所引起。临床表现常见类型包括:接触性皮炎和湿疹。接触焦油、沥青(包括沥青加热所致的烟雾)后,皮肤又经日光照射,即可发生急性光感性皮炎,于数小时或1~2天后发生,多见于露出部位如颜面、颈、背、四肢等部,表现为红斑、水肿、水疱、大疱等,自觉灼热刺痛和不同程度的瘙 ......

——《实用皮肤科学》
书名:《实用皮肤科学》
栏目:实用皮肤科学 > 第二篇 各论 > 第二十四章 职业性皮肤病 > 第一节 概 述
作者:刘辅仁
参编:
页码:531-532
版本:3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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