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对接种单位条件要求、设置、接种组织形式、服务形式、接种流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接种单位行为有利于避免接种差错,减少接种纠纷。根据接种单位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来分类,常见的有3类接种单位,分别是: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点),新生儿乙肝疫苗及BCG接种单位和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广东等有条件的地区还开展了“示范门诊”建设工作,即在国家制定的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增加门诊的工作面积,增设儿童娱乐场所和可视性信息化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