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侵权理论的法律诉讼案要求患者原告必须证实其个人遭受的各种损害,而且,这些损害必须是医师被告引致的身心损伤后果。在故意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的举证要求简单明了。事实上,根据故意侵权理论,因果关系极少成为一个问题。一旦证实医师的诊断治疗行为未经患者同意,患者的各种损伤均可推定为医师未经患者同意的医疗干预所致。例如,宾夕法尼亚依然引用故意侵权理论,原告无需证明其间的邻近因果关系②(proximate causation)。诚然,人们对此类因果关系的认识尚显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