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在原“标准” 5项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增补为8项,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1 .以病人使用抗菌药物例数计算,一个病例中无论其使用了几种抗菌药物(包括不同剂型),都只计为1例使用抗菌药物例数。2 .出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住院医嘱)包括全身作用的抗生素类和合成抗菌药物类,不包括抗结核病药、抗真菌药、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皮肤感染药、眼科抗感染药等外用品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