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钉的一部分包埋于牙本质中时,即形成一Ⅰ类杠杆,外露部分为受力臂(receivingarm),包埋部分为抗力臂(resistingarm)。从牙本质受力的角度考虑,外露部分宜短,最好与包埋部分之比为1 ∶ 2。如外露部分长于包埋部分,甚至达到2 ∶ 1时,牙本质即受力过大而可能导致微裂(图22‐。报告,当钉于修复体中长度在2mm以内时,粘固钉与细攻纹钉固位力曲线与长度成正比,呈直线上升。如粘固钉固位较差,包埋部分长度可增至3mm,但在修复体中长度仍以2mm为宜,以免影响材料厚度。而在交叉连锁固位中的水平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