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会议,每次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有效。委员会接受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对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审议。就是否授予研究生学位举行无记名投票,学位评定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者方可授予学位。备注:1 ﹒以上发表论文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作者单位署名复旦大学(附属医院),且在学期间完成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著为准。复旦大学基础与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