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的标识采用条形码标识,而且与血袋的条形码一致。采集后的标本在室温放置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应放在2 ~ 8 ℃中保存。标本接收时要进行数量和质量检查,质量检查包括:标本量是否足够、有无严重溶血或脂肪血、有无微生物污染、标签及粘贴方法是否正确、试管规格和抗凝剂是否符合要求等。填写《标本交接记录》表,对质量检查合格标本要在电脑逐一录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标本应拒收并记录,送检部门重新留取标本后再送检。标本要由专人管理,对超过保存期的标本,标本管理员先提出销毁申请,由实验室质量监督员审核,标本再按医疗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