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 2002 ] 13号)和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积极组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领导,按照本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结合本地区试点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试点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