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有关事项,告知的内容主要有:1 .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证、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5 .对于有接种禁忌证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接种疫苗后应嘱咐家长让受种儿童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表3-2常用急救药品用法、用量、作用和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