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第二节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其构成要件有五个方面: 1 ﹒ “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关伤害案件的诊疗工作,在处理时更应谨慎,所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映真实病情,避免医院卷入案件之中,原、被告都有与医院发生冲突而形成纠纷的可能。 ......

——《医院管理学.质量管理分册》
书名:《医院管理学.质量管理分册》
栏目:医院管理学.质量管理分册 > 第十章 医疗风险与安全管理
作者:朱士俊
参编:曹荣桂,董军,王吉善,陈晓红,于江丽
页码:329-332
版本:2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8-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