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孕期一般无特异性的体征异常,常规进行产前检查即可。需定期监测宫高及腹围的增长情况,尤其是宫高的监测,胎儿于孕中期进行彩超检查,并系统检查胎儿发育情况,明确畸形的严重程度,评估胎儿预后,家属知情后,选择治疗方案。对于轻型的胎儿发育异常,可应用MRI检查进一步明确严重程度,间隔3 ~ 4周行超声复查。对于孕期行宫内治疗的胎儿,术后需严密监测胎儿宫内情况,避免出现并发症。按病变部位分型共三型:肢体型,颅面型,躯干内脏型。对有外伤羊膜腔穿刺、绒毛吸附等医源性损伤者应加强产前检查,定期进行超声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