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丝虫病防治过程中对基本消除丝虫病和消除丝虫病不同阶段的防治效果进行评价,是考核评估防治效果、保证防治工作质量、推动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1981年卫生部发布《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凡有丝虫病流行的县区通过防治,微丝蚴率以生产大队(居委会)为单位降至1%以下作为基本消灭的标准”,各县(市)经防治后自行考核防治效果,血检人数不得少于流行区人口的10%。卫生部于1996年颁布《消灭丝虫病标准》和《消灭丝虫病审评》两个文件,从而规范了我省消除丝虫病的认证工作,推动了消除丝虫病的进程。我省丝虫病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