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史是病人病程记录的第一部分。它由六部分组成:主诉、现病史、过去史、家族史、社会史和系统复习(系统回顾)。在实际情况下,如果在几个方面为阴性,允许将几项合并或注明“无可记述”或“无关紧要”。现病史是从医生的角度出发,对主诉进一步描述,比较全面完整。系统复习是病史的最后一部分,是根据系统分类审查各种系统过去或现在的阳性发现。病史之前有统计资料(一般项目),记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及种族等。病史之后通常有“印象诊断”一栏,是医生对疾病的初步诊断。最后,写病史应基本掌握本专业内可能有的常用词(语)和表达法。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