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在哮喘治疗领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2006版哮喘管理和预防的全球策略(GINA)推荐,如果患者的哮喘控制水平评估为未控制,则初治应从第3级治疗方案开始,即采用联合治疗方案:低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与长效β 2‐受体激动剂(LABA)或白三烯调节剂或茶碱缓释剂联合使用。成年哮喘患者也可使用中高剂量的ICS治疗。单用ICS不能有效控制哮喘时,也应该采用联合治疗方案。对于采用了两种药物联合治疗方案仍不能有效控制哮喘,可以增加药物种类,以期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本文就上述三种联合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