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颌面部伤员经以上急救处理,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进行损伤的初期外科处理。在处理顺序上应遵循“由内至外,由下至上”的顺序,即先作骨折的复位固定(先下颌后上颌),而后缝合软组织。先缝合口腔黏膜,最后缝合口腔外的面部皮肤。当舌与邻近组织都有创面时,应分别缝合各自的伤口,如不能关闭所有创面时要先缝合舌的伤口,其他创面用转瓣或植皮的方法处理,防止由于粘连影响舌的活动。原则上应早期处理,后期处理疗效不佳。如果神经缺损较长,直接吻合张力过大或无法吻合者,则应进行神经游离移植术,对于手术失败者可采用整形手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