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资料是现代高科技的产物,如前所述,这种证据既具有传统的证据不具有的优点,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如容易伪造且不易被发现等,因此,必须明确视听资料只是证据的一种,并不具有优于其他证据的证明力的效力,同样只有在经过审查判断。视听资料的真实性包括本身的真实性和视听资料形成过程的真实性两方面。视听资料这种证据往往信息量比较大,各种声音、图像混杂在一起,这就要求司法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事故鉴定人员在审查视听资料时,要进行分析、鉴别,确定哪些声音、图像与案件有关联,哪些无关,防止无关的东西妨碍审查人员的注意力。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