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多半可由患者本身的症状和肝功能检查以及影像学的结果,再加上有明确近期肝毒物暴露和接触史,在除外其他急性嗜肝病毒感染、酒精性、药物性、代谢性及其他胆道疾病后,做出初步的诊断,但部分毒物可能表现在其他系统的症状突出。其诊断原则是有明确的肝脏毒物职业接触史,有肝脏损伤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结果,并结合现场职业调查,进行诊断及鉴别诊断的综合分析后,方可诊断。长期随访:部分患者可能初诊时不能完全明确其肝损伤的病因,但通过其再次接触可疑肝毒物史后,如症状可再次出现,可协助该毒物肝中毒的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