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即医患关系是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其代理人之间因诊疗护理行为(即医疗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质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无论是作为医方的医疗机构,还是作为患方的自然人,依民法角度,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合同法》上民事合同的诸项特点,即医患双方所构成的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因此,危重患者不管是否向医疗机构提出要约,医疗机构都必须承诺,并且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因此,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实际上是不典型的民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