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通过分层控制混杂需要以增加样本或牺牲精度为代价,因此选择需要调整控制的混杂因子首先要考虑其必要性和有效性,即对某潜在混杂因子如果不控制,会严重歪曲研究结果。但人们更希望在选择时有一个数量标准,即对效应估计值的变化选择一个临界点,调整后的变化达到这个临界点的变量就定为需要调整的混杂因子。这个数量标准的制定通常有两种方法:第一是人为确定法,即人为规定控制某可疑的混杂因子后,效应测量值的变化应大于5%、10%或其他标准,才被认为是须调整和控制的混杂因子。应用精确法代替近似法计算效应估计值及其可信限,甚至在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