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对自然灾害时,需要各部门的合作完成。民政部门的救灾应急响应工作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依据。根据《民政部救灾应急工作规程》 :救灾预警响应启动后,救灾司救灾处、备灾处、救灾捐赠(综合)处和国家减灾中心灾害信息部、灾害评估应急部、卫星遥感部、技术装备部24小时待班。救灾司救灾处负责,国家减灾中心灾害评估应急部、技术装备部配合,具体应急准备工作是:根据即将发生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向相关省份发出灾害风险预警信息,提出应对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民用、军用对地观测手段和无线传感器网络,提高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