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证医院医疗工作的及时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患者诊室水平,加强科学管理,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医疗服务,特制定门诊首诊负责制度。4 .门诊首诊患者诊断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应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患者,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导致医疗不良事件者,与科室和个人奖金及劳务费挂钩,并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