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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历书写制度

1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黑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6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5)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8 ﹒病历中其他记录的书写要求: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 ......

——《中国医院院长手册》
书名:《中国医院院长手册》
栏目:中国医院院长手册 > 第三十六章 规章制度 > 第四节 医疗医技工作制度及医疗医技人员职责
作者:武广华 于宗河
参编:朱志忠,于世鹏,靳清汉,裴丽昆,赵志军
页码:817-820
版本:2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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