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被停止实习的学生继续实习与否,将由该生所在院(系)研究决定。重新安排实习的学生,其实习费、往返路费自理。实习医生在每一学科实习的最后3天,由科室主任召集指导医生、护士长(或护理部代表)和实习医生代表一起进行共同评议,最后由主管医生将考核和考试成绩填入“实习成绩册”中,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医院主管部门签章,实习结束时交或寄医学院教科办临床教学科。1 ﹒医院要重视实习学生临床技能的学习和训练,采取措施,加强临床技能教学,保证实习学生圆满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学习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