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第二十八条“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的精神,将丝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的规划之中。当时,本市郊区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寄生虫病有血吸虫病、疟疾和丝虫病(简称“三病”),为了有效地控制“三病”,市和各区县成立了寄生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防治丝虫病的规划和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筹措防治经费,落实药品供应。市卫生局是丝虫病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能为制定丝虫病防治对策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