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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二)对儿童及家庭的护理干预措施

患有慢性疾病的儿童:评估患儿,视情况给予吸氧、吸痰、留置导尿管等护理,应综合儿童健康状况和灾害情况及时转诊到相应医疗机构,或联系相应的药物和设备支持,可联系长期医疗或护理机构等。有特殊经历的儿童:包括有亲人丧失或受伤的儿童、有被困废墟和受伤经历的儿童、目睹过死亡场面或他人受伤的儿童、家庭房屋倒塌或亲历整个城市遭破坏的儿童。为更好地承担保护儿童的重任,应指导家长在应对灾害和尽力保护儿童的同时,关注自身的健康,满足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求,调整自己的情绪,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员,因为家长自己也是受害者。 ......

——《灾害护理学》
书名:《灾害护理学》
栏目:灾害护理学 > 第五章 灾后中长期受灾者的照顾 > 第一节 灾后特殊人群的护理 > 二、灾后对儿童及其家庭的护理
作者:李秀华
参编:张利岩,刘华平,李宗浩,田力,王莹
页码:204-206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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