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有序增加。2015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8 557个,其中,医院56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7 066个。分别比2010年增加5538个、 64个、 4047个,基本实现了“村村有卫生室、乡乡有卫生院、每县至少一个达标县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面覆盖的目标。县级以上医院床位、人员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基层,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进一步集中,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重脚轻的问题进一步显现。若任由这种趋势发展下去,政府财政压力过大会影响卫生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