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科临床工作中会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为了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生的自身利益,精神卫生工作者应当熟悉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目前尚无国家层面的精神卫生立法,2002年上海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地方精神卫生条例,至今相继有宁波、北京、杭州等地制定了精神卫生条例,更多的省市也在酝酿制定地方法规,这将对促进我国精神卫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精神疾病患者康复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聘用合同期内,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在待遇和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