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的分类法是将弱视分为器质性和功能性两大类。近年来随着弱视防治的研究进展,有大量事实证明所谓的功能性弱视有着神经生理、组织病理、电生理、心理、生化和物理特征。另外,在精神病学和神经科,功能性意味着癔病性,而弱视不是癔病。因此,功能性弱视这一说法不恰当。一眼或两眼有屈光不正,两眼屈光参差较大,同一物体在两眼视网膜形成的物像清晰度不等,屈光不正即使获得矫正,屈光参差所造成的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不等,融合困难,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较重的一眼,日久便形成弱视(图17‐。包括:1 ﹒器质性弱视,如新生儿视网膜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