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根据GI NA方案以及美国、英国等许多国家的儿童哮喘诊疗指南,哮喘可以发生于儿童的各个年龄段,所以儿童哮喘的诊断不应以年龄诊断,2003年我国儿童哮喘常规没有单独列出婴幼儿哮喘。取消婴幼儿哮喘这一提法,儿童哮喘的治疗上分为5岁以下儿童哮喘组与5岁以上儿童哮喘组,将使我国的哮喘研究特别是小年龄组哮喘儿童的研究能得到国际医学界的认可。相对于5岁以上儿童哮喘的治疗,5岁以下儿童哮喘的治疗目前还需要在临床实践中不断总结,获得更多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