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学者认为“早期”是指学龄前的阶段,即0岁至6~7岁。因此早期干预的对象主要是婴幼儿和学前儿童。早期干预面向以下三类儿童:1 ﹒具有发育迟缓或发育缺陷的儿童。如受到忽视和虐待的儿童、极度贫困家庭的儿童,父母有精神发育迟滞或药物滥用者也属于有心理学高危因素的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