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2007年1月26日卫生部发布了健康相关产品(涉水产品)有关问题的2号公告。申报单位应将授权书的原件(包括中文译文)提交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存档备查。这些产品如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可使用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在哪个产品申报材料中。申报单位已向卫生部提交许可申报资料的,在卫生部作出受理决定前,可书面申请终止申报并索回全部申报资料,接到申请后,我部将退还申请人全部申报资料。已受理的,按照《健康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