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一词作为专业名词最早于1887年由德国学者汤尼斯(F ﹒ Tonnies)在《社区与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schaft)一书中提出,德文Gemeinschaft的原意是“共同体”,主要指传统乡村社会中,依靠血缘、感情等共同利益为纽带,具有亲密、信任、守望特点。社区的概念在翻译、引用过程中继续发展,大体有功能主义或地域主义两种观点,认为社区是由有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关系的人组成的社会团体,称功能性社区。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吴文藻教授最早把社区(community)概念介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