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一种保障机制,指受保劳动者因工(或因职业病)负伤、致残乃至死亡,从国家获得伤残医疗和康复服务、伤残补偿和遗属养育等的待遇。很多国家在工伤保险计划初期,只把直接在工作场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列为投保范围,以后许多国家把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也作工伤处理。建国初期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等规定工伤保险事故范围是“因工”和“因公”而致的工伤事故,1957年首次将14种职业病也列入工伤保险范围,1987年按新的职业病诊断管理条例扩大为9类102种,2002年增加至10类115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