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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本留取后处理

1 .血液标本留取完毕,检查标本有无严重溶血、脂血、变色、污染、稀释,容器有无破损、渗漏。2 .清点标本数目,核对标本管和血袋献血编码一致,无误后,填写《血液标本交接记录》,包括采集日期、地点,标本类型、数量、质量(温度、标签、标本留取量、有无渗漏),检测项目(血型、ALT、HBsAg、HCV、HIV、TP),送检单位、电话等。3 .单采标本和急诊标本应在相应的标本试管标签空白处注明“单采”或“急诊”字样,并在《血液标本交接记录》中注明。4 .分样标本与最初原始标本的献血编码应保持一致,使分样标本可追溯至 ......

——《实用采供血操作技术》
书名:《实用采供血操作技术》
栏目:实用采供血操作技术 > 第十章 全血采集技术 > 第二节 血液检测标本的留取、保存和运输
作者:韩存连 耿 微
参编:黄海燕,孙爱玉,袁中晶,王占良,王占良
页码:110-112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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