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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3.“双机制”型模式

所谓“双机制”型模式,是由司法部门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日常治理和人员招聘,多家保险机构共同组建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负责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的实施,并组建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处理中心,接受医患双方委托,参与医疗纠纷调处理赔日常事务。医调委出具调解协议书进行确认或者再调解的调解模式。由于这种模式中包括医疗责任理赔处置机制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所以称之为“双机制”型模式,以浙江宁波为代表。将强制医责险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有效结合,真正做到运用保险手段解决医疗责任赔偿问题,将医疗纠纷处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医疗机 ......

——《卫生法规》
书名:《卫生法规》
栏目:卫生法规 >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法律制度 > 第三节 权利救济 > 一、人民调解制度 > (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模式
作者:周嘉 信彬
参编:王东梅,严桂平,赵西巨,刘大华,王东梅
页码:150-151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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