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国家卫生规划使用的备忘录和血液临床合理使用的要求两部分。包括以下6点,要求国家血液规划与血液和血液制品的临床使用者应合作实施这些政策和策略。血液临床合理使用:国家血液规划有责任确保为临床使用提供的血液和血液制品是安全的、足够满足需求、临床有效并且始终如一地按照适宜标准生产。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各医院应建立输血管理委员会以实施国家政策和指南并监测血液和血液制品在医院的使用。输血的监测和评价:在国家一级,应由国家采供血机构、国家血液临床使用委员会和负责提供静脉替代液和其他输血替代制品的部门共同承担监测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