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有以下情况者,应有专册登记、专人管理、及时做好随访工作:1 ﹒应暂缓结婚或不宜生育者,了解其是否已落实好相应措施。随访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门诊来访、电话询问、信函追踪或上门访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