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将第七条第。第十五条对于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所列被阻止入境的外国人,如不能立即随原交通工具返回,边防检查站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其活动范围,并令其乘最近一班交通工具离境。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如果发现患有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疾病,中国卫生主管机关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令其提前出境。第三十二条长期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临时在其他地方住宿,应当按本实施细则第二。第五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